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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检察与执法监督衔接

发布于:2021-08-03


潞城检察

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对于破解河湖治理难题、提高河湖治理法治化水平有重要意义。

在巩固扩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郜晓军积极带队深入企业问需解忧,在听到美味美食品厂负责人反映的厂区西围墙外河道内倾倒的垃圾无人处理,夏日蚊蝇滋生,或将面临行政处罚的难题时,立即组织检察办案人员对相关河道垃圾堆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在确定垃圾堆放地点及相关责任单位后,立即决定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并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监督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安排垃圾清运事宜,确保河道畅通、行洪安全。相关行政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在有垃圾堆放的河道旁边树起了“禁止乱倒垃圾,保护河道环境”“加强河道管护,维护良好环境”等多个警示牌,河道内垃圾得到全面清理。近日,郜晓军同志在巡查汛期防洪工作时,再次回访美味美食品厂,并实地察看了该段河道整治情况,他表示,清除河道垃圾事关汛期行洪、事关群众健康、事关民企运营,是必须重点关注、大力解决的民生实事,潞城检察院一定会聚焦检察监督职能,贯彻落实好“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把为民实事干到实处,一一兑现“我为群众办实事”二十项承诺。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十分重视河道生态保护工作,已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10份检察建议,督促清除15处河道100余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整治乱占河道种植高杆作物3处。

下一步,我院将以推动完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契机,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与司法保护的闭环管理,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助力建设美丽潞城。同时,我院会积极探索、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依法行政的契合点,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潞城检察 新媒体中心

审 核:张国华

编 辑 : 张 磊

刘子雨

文 字:申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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