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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吃11票!尚辉银行被监管罚款330万 9名责任人一起受罚!

发布于:2020-12-27

近年来,银行间业务已成为银行业混乱的高发领域。在银行间业务的强力监管下,今年已经开出了一批银行间业务违规票据,包括国有大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监管部门给了银行和负责人11张监管票。

岁末将至,金融机构的监管态势未曾减压。

12月25日,安徽银监局连续公布11项监管罚款,其中总行收到8项,分行收到3项,涉及尚辉银行、尚辉银行合肥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其中,尚辉银行总行、合肥分行罚款330万元,9名责任人罚款89万元。

从处罚原因来看,尚辉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均因违反同业业务规则受到处罚。今年以来,银行间业务监管压力很大。一名银行高级员工告诉中国券商记者,目前的监管也侧重于银行间业务利率上升,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

“吃”一张跨行违规的罚单

根据银监会官网12月25日披露的信息,徽商银行在总行层面收到8张票。从处罚案例来看,本行存在四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力;信贷资产的非实物转让;银行间投资严重轻率;银行间投资的风险分类是假的。

安徽省银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尚辉银行处以290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在当天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尚辉银行合肥分行也因违规办理同业业务受到处罚。安徽省银监局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处以40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10月9日。

九名责任人一起受到惩罚

当日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一并显示,徽商银行有9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罚,分别涉及该行多个部门,包括金融同业部、研发中心、风险管理部门等。

黄小燕,曾任尚辉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投资理财总监,对银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是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银行信贷资产转移不实负有直接责任,是直接责任人,被警告,罚款30万元。

当时,尚辉银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主审)孙海来对该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当负有直接责任。他是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当时尚辉银行北京R&D中心负责人王凯志对该行同业投资的严重轻率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并负有直接责任;在信贷资产非实物转移过程中,银行不谨慎,应承担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直接责任人被警告,罚款15万元。

时任尚辉银行上海R&D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樊立群在银行信贷资产不实转让过程中行为失检,应承担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直接责任人,被警告,罚款10万元。

时任银行上海中心总经理的李,在不真实转让本行信贷资产的过程中不谨慎,应承担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直接责任人,被警告,罚款10万元。

尚辉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王献军当时在银行信贷资产不真实转移过程中有不谨慎行为,应承担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并负有直接责任;他对以下事项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当时尚辉银行北京R&D中心固定收益团队经理周舟对该行在同业投资方面的严重不谨慎负有直接责任。是直接责任人,被警告,罚款5万元。

在尚辉银行合肥分行层面,该票显示,时任该机构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王腾和时任该机构安庆西路支行副行长的王勇,在合肥分行非法办理同业业务过程中均有不谨慎行为,应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安徽银监局对两人都发出了警告。

银行间业务成为“重灾区”

近年来,同业业务已成为银行业乱象的高发区。在强势的同业业务监管下,今年已有包括国有大行、股份行、农商行等在内的多张同业业务违规罚单开出。

9月13日,湖北银监局发布消息称,已依法查处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同业业务违规行为。按照同等处罚原则,对湖北分行、襄阳分行、荆门分行及工行19名责任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共罚款35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取消高管资格、禁止聘用、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

据湖北银监局称,工行湖北分行通过签订总行以外的理财协议,向同业募集资金,违规向企业提供表外融资。经调查,工行湖北分行襄阳、荆门分行通过这种方式共募集资金139亿元。截至2019年底,工行已足额缴纳出资银行的资本金。工商银行湖北分行按照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8月12日,黔南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显示,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同业业务规则被罚款40万元。同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并罚款5万元。

此外,也是在今年8月,中国银监会官网还披露了两家大型股份制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未按特许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以不完整的‘四证’将同业投资资金非法投资房地产项目”、“拖延支付同业投资资金吸收存款”、“不符合同业投资目的”均被列为违法事实。

一些资深银行从业人员告诉券商中国记者,银行间市场也是中国货币政策和流动性传递的重要渠道。“通过同业业务,大型金融机构可以扩大资产负债表,而小型金融机构可以获得低成本资金。”同时,该人士透露,目前监管的重点也是银行间业务加息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代理资金用于投资时,投资项目可能不符合监管要求,存在潜在风险。

“目前,金融机构众多,竞争激烈。在扩大业务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混业经营的状态,造成金融行业同行之间的混乱。”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合规管理对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一些金融机构在拓展业务时往往忽视合规管理,甚至违规实现短期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金融市场,增加了监管难度。

原银监会2017年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将从控制业务增量、实施渗透管理、消化股票风险、严查违规4个方面控制同业业务。

今年年初,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要严格防范银行间业务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跨行开户、资金转账、封账、转账等关键环节严格实施风险管控

标签: 同业 责任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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